电站蒸汽锅炉再热器出口通关指南

Column:A series of lectures Time:2017-06-05

一、 商品介绍:

(一)    再热器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900.482008《电工名词术语 锅炉》的定义,蒸汽锅炉再热器是将汽轮机高压缸或中压缸排汽再次加热到规定温度的锅炉过热蒸汽受热面。

(二)    再热器分类:

按照传热方式,再热器可分为:对流再热器、半辐射再热器和辐射再热器三种形式。

1、对流再热器,由大量的平行连接管和管圈或蛇形管组成。由于对流再热器内部蒸汽具有温度高、流量大的特点,所以对流再热器采用较大管径Φ42mmΦ63mm)和多管圈或多蛇形管(68根)。

        图1、运输状态下的再热器水平管组.png   

             1、运输状态下的再热器水平管组

对流再热器以两种方式在锅炉中布置,一种以水平式布置在低温段尾部烟井中;另一种以垂直式布置在高温段水平烟道内。

      图2、以水平式布置在尾部烟井中的再热器.png       

               2、以水平式布置在尾部烟井中的再热器

2、半辐射再热器,由多根管子并联组成屏状,管子外径为Φ32mmΦ54mm,管子数通常为1230根,管子之间通过焊装活动连接件固定和定位。这种结构既保证了管子之间的安全间隙,又可使管子受热后沿轴线方面自由膨胀。管子底部用内圈管子夹持,以保持管屏的平整。

半辐射再热器布置在炉膛出口处,进入对流烟道之前的位置。它主要吸收炉膛火焰的辐射热,也吸收烟气流过时的对流热。

3、辐射再热器,由数根并联排列的管子和进、出口集箱组成。管子纵向用活动连接件固定,横向靠流体冷却定位管定位。

辐射再热器一般布置在炉膛上部前墙或两侧墙壁面上,吸收来自炉膛火焰的辐射热。

(三)    再热系统功能:

再热系统,是由分布在锅炉不同位置的数十个不同类型的再热器,按设计要求连接而成的一套完整的受热体系。

为了提高电厂的热能循环效率,需将锅炉产生的饱和蒸汽继续加热成为过热蒸汽。一方面,受到金属材料性能的限制过热蒸汽温度不能过高,否则将导致金属材料快速氧化,影响锅炉的安全运行;另一方面,进入汽轮机膨胀做功的过蒸汽温度又不能过低,否则会使汽轮机尾部湿度过大,影响汽轮机的安全。为解决这一矛盾,需要在锅炉设计中增加一套再热系统。

再热系统的功能是,将汽轮机高压缸做功后排出的蒸汽进一步加热,使其温度达到或接近过热温度,然后再送入汽轮机中压缸及低压缸膨胀做功。

 

二、商品编码、出口贸易管制条件及申报要素:

再热器的功能,是对汽轮机高压缸排出的蒸汽做进一步加热,使其温度达到或接近过热温度,它属于提高蒸汽锅炉热能利用效率的辅助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归类总规则一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品目8404条文为:品目84028403所列锅炉的辅助设备。

遵循归类总规则一和品目8404条文规定,再热器作为8402项下蒸汽锅炉的辅助设备,应归入商品编码84041010

再热器出口贸易管制条件以及申报要素,如下表所示:

商品名称

商品编码

出口退税

出口证件

申报要素

再热器

84041010

17%

出境货物通关单

1、品名:

2、用途:用于蒸汽锅炉

3、品牌:

实际出口填写报关单时,也可以按照生产厂家提供的更加细分的商品名称申报。如:对流再热器、屏式再热器、墙式再热器等。

 

 三、 容易出现的申报错误及原因分析:

(一)商品名称申报不规范,造成海关审核报关单困难。

部分企业出口再热器时,将其商品名称申报为“蒸发受热面”或“受热面”。这属于不规范的申报,会给海关审核报关单带来一定困难,并引发货物查验。

“蒸发受热面”或“受热面”,是指从炉膛及烟道内的放热介质中吸收热量的全部工作部件的统称。具体包括: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和省煤器等。这些设备的归类不同,所对应的出口管制政策也不同。如此笼统申报既不符合行业内的设备命名规则,也不利于海关对报关单进行准确审核。仅从报关单证无法判断品名和商品编码是否正确对应时,很容易引发开箱查验。这将严重影响通关效率,并造成额外的开箱费用。

(二)商品编码申报错误,造成出口逃证的违法事实。

部分企业出口蒸汽锅炉再热器时,将其错误的按蒸汽锅炉零件归入商品编码84029000。再热器出口是需要办理出口商检的,而商品编码84029000项下的商品出口是不需要办理出口商检的,这造成了“违报商品编码,逃避出口证件管理”的违法事实。

造成上述申报错误的原因,一是对再热器的功能缺乏了解;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关于“锅炉零件”和“锅炉辅助设备”的列目原则缺乏了解。

再热器并不产生蒸汽,其功能是对汽轮机高压缸排出蒸汽做进一步的加热,使其重新达到或接近过热温度。因此,再热器是用来提高锅炉蒸汽热能利用效率的辅助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列目条文,“蒸汽锅炉的零件”应归入8402项下,具体归入商品编码84029000;而“锅炉的辅助设备”应归入8404项下,具体到“蒸汽锅炉的辅助设备”应归入商品编码84041010

了解再热器功能,并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列目原则之后,即可避免出现上述申报错误了。

(三)商品编码申报错误,造成出口退税损失。

再热器主要由联管和进出口集箱构成,辅以固定连接金属件。仅从外观判断,其明显属于钢管构成的钢铁结构体。如果EPC项目部负责单证工作的人员,以及货代公司、报关人员缺乏蒸汽锅炉结构、工作原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很容易将再热器按钢铁结构体归入商品编码73089000。这不仅会使本应获得17%出口退税的再热器,只能获得9%的出口退税,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退税损失;还会造成应该办理的出口商检而未办理,构成了“违报商品编码出口逃证”违法事实。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对于7308的注释规定:本品目不包括明显作为机器零件的结构件(应归入第十六类)。再热器就属于应该从7308排它,而归入第十六类的商品。了解再热器的用途,并准确运用品目7308的排它条款,则可避免上述错误的产生。